幾年前的經驗,也許有用。

老公在別的州駕車時超速,得了個票。當時那個警察很和藹地說:您可以不理會這個票子,不繳罰款也不上訴。但那樣的話,您就將有六年不能在我們這個州駕車。一旦發現您在我們州駕車,就會被逮捕。當然,六年之後,這個記錄就自動消失了。
我們就想僥幸地等過六年,反正我們也不會去那裏。假如真的需要去那裏,就由我開車好了。
誰知在差幾個月就到六年的時候,那個州的交通部門與我們州的聯網了。我老公收到票子,漲價一倍。如果不繳罰款,就不給更新駕照。
結果,我們繳了雙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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