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是怎麽“拒絕再接受A的新項目" (題外話,你哪怕磨洋工,也不應該拒絕的), 如果可能,把“拒絕”圓成“知道這個項目在這末短的時間內完不成,所以,你在跟A溝通。你並不是拒絕做”。
1) 向更上層的領導反映; 同時,
2) 找州裏的勞工部門,谘詢這個情況下你如何做; 同時,
3) 找勞工方麵的律師谘詢。
最重要的,趕緊找新工作。 個人覺得,如果能談成一個公司給你幾個月的時間找新工作,就很好了。
聲明:我不懂的。還是多聽聽別人/律師的建議。
在目前的情況下(你被解雇),你隻能跟他們對著幹下去了。
所有跟帖:
•
你會害了他
-老恐龍-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05:10:36
•
不太明白你為什麽這麽說?
-N.-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21:06:47
•
謝謝你!
-grandocean-
♀
(0 bytes)
()
06/22/2013 postreply
18: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