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如果一定要找full time位置,而這兩個contract position又沒有轉full time的可能

的話,就不要簽合同同意去。 雖然法律上也許沒什麽大問題,但畢竟世界很小,萬一以後有碰麵,有可能損失其他機會。
當然,如果不是必須找full time, 去就去了。反正是短期的,幹夠時間再走也就可以了。 其間找其他full time位置時,告訴他們你可以開始新工作的時間,應該是短期合同結束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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