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於老公離婚爭孩子

本帖於 2004-10-29 11:28:1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stp 編輯

我以前就離婚的是谘詢過律師,我是在美國,有兩個孩子,自己沒工作,我又帶傷去律師處,孩子基本上是給我的,律師又問到我的學曆,然後算出孩子每周240元,我200元,我的費用支付到我結婚為止,如找到工作,會有另外一種算法,如果他失業,也有另外一種算法,希望對你有幫助,拿出勇氣,會有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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