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貓我該怎麽?

和前女友交往半年,我提出分手,二個月前她突然告訴我她懷孕了而且一口咬定是我的。我已46歲了,已有一個成人女兒。離婚後從來未想再要小孩。前女友必須要我照顧她。而且說她已沒有工作,這個小孩我必須養。法院一定會判給我養。她說不娶她無所謂。讓小孩拖死我。該是這小孩一分都不少。我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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