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租戶,我們沒有書麵合約。她每個月給我房租,我每個月收房租。這在法律上算一種monthly rental. 但是她最近的表現有些暴力傾向,我想把她趕走。本次的月租期將到5月14日,離今天還剩下21天時間。請問我要提早幾天給她書麵通知,終止這個口頭租約?
請教: 我該如何請這個房客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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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所在地區的相關規定,一般是至少 30 天,多則可能需要 60 天.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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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2013 postreply
0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