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住“他出手狠毒”,等讓他打傷致殘甚至害命,一切就都晚了!
(以下是黃連的另一貼)
事實是我並沒有說任何傷害他感情的話,即使在很憤怒的時候我都不會罵人,而他隻是很輕易地就由憤怒發展為暴力了,並且連打帶罵。
他是易怒的人,而且過後堅持說:兩人都有錯,你如果不聽我話我下次還會打你雲雲。
我很困惑他為什麽不認為這是很可恥的行為,用暴力來欺負一個愛他的人,他甚至不認為他父親打他母親是可恥的行為。
我真的很想報警,但還是會替他考慮他的工作、綠卡等等問題,是不是我這樣太懦弱了,才會被他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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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采取主動,因為美國的法院不會因為你是個女流
-海外存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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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04 postreply
09: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