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你究竟想得到啥?用法律申張公義,懲罰罪惡和不公,還是就是為了賠償?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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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為了討個說法。醫院太不負責任了。而所謂的按法律規定的賠償隻有區區很少的一些錢,這還是在醫院負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沒有人這樣做
-Helloworld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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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13 postreply
10: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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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說法”的法律定義?是判決書還是賠償款?
-糧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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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3 postreply
08: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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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不滿,但不是立刻就很清楚什麽能使“不滿”變成“滿”,就籠統地:給我個說法
-Henxiaoloul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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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3 postreply
22: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