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仔細看你的合同,幼兒園是否可以沒收你的押金。

你付了押金,幼兒園要保證你的位子。

你最後沒有去,幼兒園可能因此損失一個位子的收入。

如果對方是按合同辦事,沒收你的押金,那你因此留差評是沒道理的,上法庭也站不住腳。

實在想留差評,就留主觀的,別人無法否定的。

比方說:

我很不喜歡這個幼兒園。

幼兒園對合同的解釋不清楚,

幼兒園的雇員沒有耐心。

等等。

真的上法庭就上法庭嘛,誰怕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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