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和各位好,第一次在這裏發帖,先謝過了,如果有寫的不清楚的地方,我會補充。有些羅嗦,請耐心看完。謝謝。我在加拿大多倫多。
先介紹一下背景情況。
我兒子4歲,上半天的JK和半天的daycare,9月份會升全天SK。我在今年1月份拿到離婚紙。在過去的一年半裏,我和前夫住在同一幢公寓樓裏,shared custody,孩子在我和他之間every other week。孩子平時開銷費用原則是各自承擔一半,實際我出錢稍多。平時我和前夫也能和平相處,為了孩子,每天還是我做飯,一家子在一起吃,看上去象和睦的家庭。
去年前夫買了在建房,今年4月份拿到鑰匙可以住進去。城市離我們住的地方單程開車50分鍾,上下班的時候來回得三個小時。去年9月份,我要求一起見mediator,簽parenting agreement。他向我們撒謊,再三保證即使拿到鑰匙他還會住在現在的地方,不會搬家。於是parenting agreement寫了保持shared custody。但是明說如果一方搬家或作出對孩子生活有影響的重大決定,必須雙方同意。
從今年開始他忙著準備搬家。一月份我要求再次去見mediator,修改協議。在mediator那裏,他承認他三月底會搬家,但是要求保持shared custody。也就是在他的custody的時候,每天開車接孩子上下學。他因為還是在我們住的地方上班,所以於他並不麻煩。他曾經和我說過,他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不想付child support。他gross income 8萬,按照收入需要付700多child support。我給了很多option,主要是同意他周五晚上可以帶孩子走,但是孩子周日晚上必須回到我這裏。他不同意,因為這樣他就必須付support費用。我不能接受一個4歲的孩子每天commute 3個小時,於是mediation失敗。
在過去的2個月,我又多次和他私下協商,並警告他如果協商失敗,我肯定會上法庭。無效。我考慮到他無錢添置家電冰箱,在4月份他新家還沒有安置好的時候,孩子可以多住在我這裏,我保證不會為了這個在法庭上控訴他,也無效。上個周末他幾乎把所有的東西搬走了,這個星期是他當班帶孩子,孩子睡著客廳的地板上,也沒有玩具。我建議可以讓孩子這個星期住在我這裏,被拒絕。下星期是我當班,希望他不會找麻煩。但是4/8那個星期,我真擔心他會把孩子帶走,每天travel。
我前夫說他要把孩子搬到他住的城市上學,因為他的town house比我住的apartment好。我周末探視孩子。
不知道各位怎麽看這個case?有建議麽?
我回頭有空再請教一下我這兩天請律師時碰到的問題,也很頭疼。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