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蜜罐真逗!

來源: cold-eyes 2013-03-24 07:57:5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260 bytes)

漢代蜜罐,你真逗死了耶。讚一個!

我認為,美國的法官考慮到那個賈的先生有家暴史啊,在美國判決離婚,孩子撫養的官司中,這是一條最根本的考量嘛(比如,大蜜罐揍你,哪怕是口頭威脅要揍你,隻要你有勇氣報案,大蜜罐立馬要被帶走的;又如,小密瓜身上有什麽紅的印子,那些什麽婦女兒童保護協會的人會舉報,小蜜瓜也許會終身成為其他醜南瓜家庭的一員啊)。此外,那個賈先生對賈女士探望女兒的方式也沒有很理性的處理好(比如,多次玩長期失蹤等)。這些都不是對孩子最大利益考慮的行為嘛。

你也是同意的,在台灣,在大陸就會把孩子判給男方的。這就是東西方文化意識的差異啊。比如,東方國家主要考慮孩子最大利益的因素是哪一方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給孩子成長中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教育。因為這是硬指標,好的條件一方可以給孩子住好房子,好醫療,上好學校;反之,另一方生活條件差,也許大學都不能畢業,夭折也說不定呢。又如,某一方的家暴在東方離婚官司中並不如西方那麽重視,因為清官難斷家務事呀!感情的問題更是如此。也許男方有小三,或女方紅杏出牆啊。碰到這種情況,男的要“殺人”,女的要剪“命根子”嘛。再如,在東方還有傳成的考慮,如是單一男丁,基本上是判給男方的。在西方,或在美國,這些都不是要考慮的因素。其他重要的因素就是弱勢婦女兒童少數族裔群體的考量。因為美國是女權國度,不管對不對,就是要偏向弱勢群體的,而且有相關成文不成文的規定。這就是一些發貼人熱切的希望樓主回到加州來打這個官司,會贏得官司的主要依據。

題外話。我可憐巴巴的覺得美國女權有些“過”了耶。這容易給本身沒有什麽大的原則問題的婚姻解體提供了溫床。一些女性認為,反正我在美國,特別是在加州,隻要男方不“老實”就離婚。孩子判給我,財產判給我,還要給我瞻養費,我就是不結婚,在黑白紅黃之間轉悠,多好的日子啊。實際上這隻是出了口氣,一口“惡氣”而已。錢到了律師得口袋,孩子少了份親人得摯愛,自己要更忙碌更辛苦,還要承擔一個人教育孩子得責任(別指望外人會對你孩子有發自內心得關愛和責任)。因此,對沒有感情傷害和有家暴的離婚要慎重處理。

其實婚姻有些矛盾是很正常的。這對上海的小夫婦是很典型一例。雙方10年間一直還是好的(直到女方懷孕,這是女方自己陳述的)。女方在孩子出生三個月後回了上海,一直到今年1月份收到法院傳票,三月份發貼求助。我覺得她回美國的意願不是十分強烈。為什麽呢?我是學醫的,我覺得她可能是有一定程度的“產後憂鬱症”。一般3-6個月就會好轉,逐漸消失。但也有持續時間較長的。表現有很多形式,對孩子不熱心,懼怕性生活,自閉,嚴重的會有自殺傾向(其實,她在中國半年多,外婆的去世,媽媽的生病等隻是沒有很強烈的回美國見到“小密瓜和大蜜罐”內心願望的借口)。因為正常的對應是,1.見了外婆最後一麵,2.母親的病主要還是要靠父親和其他家人,3.立即回美,4. 接到傳票後猶猶豫豫,沒有及時采取一定的措施,2個月後發貼求助(期間谘詢了一些律師,沒有砸下足夠的錢,律師有錢就會接案子的);5.對男方一些變化因該可以理解,熬了7年才畢業,才有了一份高薪工作,他暫時的一些神氣,顯擺,對女方自己態度變化做一些調整就可以了(女方多次提到的什麽白眼狼實際上是自己內心對男方這些變化的忿忿不平)。我們大家要強烈譴責這個“禽獸”男。在自己老婆最需要老公關心的時刻,在孩子最需要母親的時刻,在女方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這樣做就是禽獸了!我要拿掉這個禽獸的引號了!同時也要關注關心這個女士的真實情況,給她一些真正的幫助和建議。

“蛋白質”,“Eva72”的滾滾滾,渣渣渣渣的渣渣,卑鄙下流無恥等等,不會起到任何作用嘛。再說了,都渣渣渣渣的渣渣了,還要滾,滾到哪裏去啊?

漢代蜜罐,你覺得我說的對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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