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女,(其實是同事),碩士畢業工作,老公這裏IT博士,生了孩子後男方父母來,和媳婦產生很多矛盾,公婆挑撥離婚,那時候孩子4個月大,她也在此時丟了工作,失去了H-1身份。一個月後鬧離婚,她帶孩子回國內,把女兒交給父母代管,她越洋再來矽穀打離婚官司。結果是那男的大概15萬年薪,一半收入由法院裁定給她們母女,孩子歸她。男方的父母當時以為他們兒子年薪高,挑撥兒子說再找年輕貌美的,現在他去了一半收入,7萬左右的年收入,在矽穀很難生活。
我有個朋友有幾乎相同的經曆,結果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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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是雙方父母介入,會害了當事人。 -老子說兩句- ♂ (209 bytes) () 03/20/2013 postreply 17:28:08
• 華人男還又人稀罕?未婚的都一大堆,華女離婚還又白男愛,華男離婚就隻能搬運工啦。 -naifen123- ♂ (0 bytes) () 09/29/2014 postreply 19: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