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忍女方一早就別結婚,這麽有誌氣早幹嘛不要尊重呢

來源: luguozhe 2013-03-16 22:22:4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99 bytes)
回答: 也說兩句:eastdragon2013-03-16 18:28:54

既然這麽不能容忍女方和她父母,就應該早早分開,別等到結了婚生了孩子才又打離婚。這極品男是找不到工作就靠女方支持,一旦自己找到工作,就是另一副德行了,根本就沒有男人的胸懷和擔當。況且就是要離婚也要先把女方簽證簽出來,找到工作再好離好散,這樣對誰都好。但這極品完全不顧才幾個月的寶寶,居然把孩子媽涼在國內簽不出來,生生的骨肉分離。

既然男的不肯幫助女的辦簽證,建議女方先去找加州參議員餘胤良(Lelane Yee), 他是華人,對華人非常了解又非常熱心,如果有他的支持信件,去領館申請簽證肯定能通過。

所有跟帖: 

因為trigger point 還沒到呀。這女的攻擊男方母親 就是 -eastdragon- 給 eastdragon 發送悄悄話 (112 bytes) () 03/18/2013 postreply 08: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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