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家裏的事(一起報稅),沒必要在家外問;家外的事,別在家裏講。

本文內容已被 [ 雲卷舒 ] 在 2013-03-16 18:46:1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您分析的很中肯。生活和事業我目前都麵臨中年危機。為了家庭一直不舍得丟棄目前這份沒有前景的工作(這類工作都不是很穩定的)。就是因為對生活前景的不確定性,才想給孩子爭取寫保障。

他的性格與他稍多接觸的人都會有覺察。在外他會盡量克製吧。他的脾氣他的父母,兄弟姐妹,鄰居同學都有評價,我婚後不久也充分領略。但他人不壞,事業上又勤奮上進,除了待人挑剔,對身邊的親人要求過高外,沒有其他壞毛病。所以這麽多年磕磕絆絆的也就忍了。我性格是太軟弱,總是不忍拆了這個家。幾年前在他的強烈要求下,而且當時倆人關係還不錯,就要了老二。可這幾年,家裏家外忙卻被認為都是做女人應該應份的。掙錢沒他多,就應該在家裏再打一份工去補償。而且,他為人很挑剔,總是不記得你的好,眼中看到的都是你沒幹到的。菜偶爾鹹了,床頭有灰,地上偶爾孩子弄上水了,我沒發現及時擦,他都會生氣。並在前幾天給我以書麵形式指出。在他眼裏,看到自己的都是優點,看到別人的都是缺點。離婚的原因就是我不能很好的包容他與生俱來的脾氣。正是從他幾天前寫給我的這封郵件,讓我充分認清了兩人的關係,看清了他為人的刻薄。要不然,我還在每天像個機器人一樣瞎忙。他是個吃軟不吃硬,愛聽人誇的人。我承認我嘴笨,不會哄他。在他的原生家庭裏,每個兄弟姐妹,包括他父母都得順著他,因為他是貧困家庭裏最有出息的,對家裏貢獻最大的。我沒能沿襲這個傳統。這是他對我最大的不滿。

將就了二十年,四十多了再離婚,又拖了個小的,我知道會不易,但我認了。我也不想再組家庭,就帶著孩子過。最近兩年有些事真的讓我忍不下去了。我先說出離婚逼他正視我們的關係,希望他能有所改變(我承認這點我做的愚蠢)。但這徹底激怒了他。變本加厲的從言語上羞辱我,從經濟上控製我,迫我就範。我以對兩人的關係心灰意冷,但倆人都愛孩子。所以這是矛盾的焦點。不知共同監護(50% 50%)操作的可行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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