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看看我這種情況應該怎麽辦?謝謝

我和孩子在加拿大居住,孩子還小。丈夫拿到博士以後就去了美國,北卡作博士後.他已經走了一年多了,對孩子沒有問過,也沒有給我們生活費.

現在受到他從那邊的法院遞交過來的civil summons --absolute divorce.

上麵隻是提到有孩子,但是沒有提到孩子的贍養費和義務等。

我在加拿大這邊的大多數的律師不接這種案子,因為涉及到美國的法律。我必須在30天內回複,要不就自動生效。

先謝謝了,請給些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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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看一下這個資料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028 bytes) () 03/12/2013 postreply 19:03:54

另外就是協議問題。我的情況比較複雜 -虎仔媽媽- 給 虎仔媽媽 發送悄悄話 (402 bytes) () 03/14/2013 postreply 05:49:28

回複:另外就是協議問題。我的情況比較複雜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81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08: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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