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請教。以前租房住,被房東收了一個月的押金~$600。搬走後,房東分文未退,說是全都用來清潔房屋了(2-bed room 換地毯等)。我們走之前,特意花了半天做清潔,還拍了照片。房東應該是找借口故意扣下這筆錢,請問這種情況我隻能認了嗎?
如果想要討個說法,又懶得上法庭,有沒有相關機構可以申訴租房糾紛的?類似BBB的? BBB雖然可以幫助解決與小業主的糾紛,但不管租房的。
另外如果我想要報告租的房屋管理不善(天花板漏水,門框等問題),哪個機構管呢?當初住在那的時候,房子有很多問題,房東出爾反爾。因為怕弄得不愉快要不回押金,就都忍了,沒想到最後還是被坑了。現在報告還有人管嗎?
多謝指教!
租房住,真不容易!押金被房東扣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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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長個心眼,最後幾個月的房租能拖就拖。 -CyberCat- ♂ (65 bytes) () 03/12/2013 postreply 14:47:32
• 回複:租房住,真不容易!押金被房東扣下不退。 -有感而發- ♂ (192 bytes) () 03/12/2013 postreply 18:00:25
• which state? -apt- ♂ (176 bytes) () 03/12/2013 postreply 18: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