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 簽證,期滿後沒回國履行服務期,移民加拿大了。2007年3月拿了加拿大護照後(現已滿5年了,正在換新加拿大護照)2008年10月到美國工作,持TN簽證4年半,最近公司答應先變H1B,再辦綠卡.
在律師的申請H1B簽證的表上,律師問到是否有過J簽證的問題,很糾結,不知是否該填?我已經不屬於中國政府/使館管了,豁免問題不可能辦.為了省麻煩。如不填有過J簽證,是否辦得了H1B和綠卡嗎?美國移民法是怎麽對待我這種案例的呢?
懇請高人指點和過來人分享經驗。
懇請高人指點和過來人分享經驗:曾經有過J1未豁免,現是TN,申請H1b和綠卡
所有跟帖:
• 美國國務院不承認去第三國的時間可以算作是J-1豁免,所以你必須要從中國拿豁免。 -紅葉- ♀ (668 bytes) () 03/08/2013 postreply 01:16:42
• 回複:懇請高人指點和過來人分享經驗:曾經有過J1未豁免,現是TN,申請H1b和綠卡 -單身老貓- ♂ (98 bytes) () 03/08/2013 postreply 09: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