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情況正如你所說,賠給我的錢還不夠付醫療費和律師費的。

當初覺得找個中國律師溝通方麵會好一點,可是結果確實這樣。律師因為懷孕和休產假都不怎麽上班,聯係也聯係不上。後來好不容易聯係上了就是她告訴我金額已經和對方談好了,讓我簽字。說句老實話,自從車禍後我覺得能留一條命就很慶幸了。但是律師現在對我的態度和做法讓我沒法不計較。根據現在的賠償金額,我還要自己掏腰包付醫藥費,這不是搞笑嘛。既然這樣,那我當初找律師幹嘛呀,就是給她送錢,然後我自己再付醫藥費。我二呀。。。我媽還開玩笑說還好是她的耳朵聽不見了,要是我的耳朵聽不見了,那就麻煩了(生活的質量大幅下降)。唉。。。這也就是自己媽,聽著就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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