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紐約州,在德州買房。看到一個房子,長話短說,遞交了offer(比如,$35). 德州的交易,一出offer, 就需要買方直接遞交單方麵簽了名的交易合同, 所以我們給了對方這個合同,由我們的簽名,標價$35. 對方counter ($55),在我們原來的合同上,把$35劃掉,改成$55, 並在邊上initial. 我們收到以後,決定split the difference, 取了中間值counter 回去 ($45),並說明了this is the most we want to pay,並把對方的數字劃掉,寫上了$45, 簽了名字的縮寫. 對方再次counter($50)(again, in writing, with the new number, and 簽了initial) ,我們不同意,說我們不願意付多於$45。他們回來告訴我們, congratulations, 賣方同意了我們的$45, we consider the contract executed, 然後寄給我們對方在我們寄給他們的$45的合同上的簽名。我們沒有再次簽名,沒有date the contract (但是對方put the date on the contract.) 現在我們因為種種原因不想要這個房子了.請問,我們算不算有executed contract? 謝謝。
房屋買賣請教
所有跟帖:
• 按Common Law合同法的規定,你應該是簽了合同。 -CyberCat- ♂ (199 bytes) () 02/11/2013 postreply 07:50:26
• 謝謝。明白了 -vest2005- ♀ (179 bytes) () 02/11/2013 postreply 0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