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一東西各兩車道的路上車車禍,我車在右道(慢車道)上東向直行,對麵來車突然左轉想進入一橫路,由於太突然,我剛踏上煞車板,車幾按原速撞上,我車報廢,對方VAN的右後輪被撞,它車被轉180度。 此處路口沒交通燈。警察來後隻問我要不要上醫院,並沒問事故如何發生。昨天問保險公司情況,說是對方司機的妻子腦部傷了,住了4天醫院剛回家。事故的責任要等警察報告,跟警察討論後才能定。 這事故我要負任何負責任嗎?是不是車頭撞了就一定有責任?警察都沒向司機(我)了解情況,如何寫報告。下一部該怎樣做才能更好自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