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老貓說得有道理:樓主不是針對plan,而是針對"打電話詢問才知是我在申請時在某個小項目上打了勾"。可能有三種情況:
(1)樓主自己當時完全清楚打勾的意思,自己選擇了打勾,或者不清楚,大大咧咧,見勾就劃。這當然樓主自己負責有關結果。
(2)樓主當時受到推銷人員,或者申請表的自身設計的某種誤導打了勾。如果能證實,當然樓主可以打官司拒付這個費用。laborlaw可能說得是這種情況。
(3)HOME DEPORT擅自“幫”樓主打了勾。個人覺得這已經不單純是民事糾紛,是刑事犯罪。一般的思考,HOME DEPORT這麽大的公司不會下賤到這種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