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要著急,事已經出了,就得解決,所以告訴您的家人切實做到下列幾點
(I)無論如何,閉上嘴,不要對任何人再重復任何您上述所說的話,這事除了你們自己的保險公司之外不要再回答任何問題.
(II)不要再找任何藉口說明這不是你的錯,路不是你一家人的,撞了人是意外,再指責對方"這裏沒有人行道.."就不太厚道了,同時記住,"這是一個意外",所以不管日後肇事責任歸屬是屬於那一方,目前的情況,平靜過日子,小心行車.
(III)交給您的保險公司去處理,如果日後有需要,你們可能需要聘任律師,但是現在的情況,讓你們的保險公司先來處理. 同時不需要去打聽對方的情況,醫療問題是醫院與對方的事,與您無關,(雖然說你們是需要憂慮,但是法律上醫院的醫師無須也無權告訴你們任何訊息)
(IV)未來會有許多你們周圍的朋友親戚告訴你們一堆恐怖的故事,包括對方裝傷,要訛詐你們....,這些話,一概不要聽與信,在美國車禍理賠與索償有一定的法律來規範遊戲的規則,所以是有小傷獲得巨額賠償的案件,但是這是特例,(這就是老貓上麵說的,如果未來有必要,你們可能需要自己聘任律師),但是在現在這個階段,不要自己嚇自己,也不要被其他"友人"嚇死,原則上,你們需要的是做一個書麵的報告,儘量具體陳束發生事故前後的經過,這是你們需要做的,因為在美國意外傷害有一個東西叫做"追訴期" (SOL),一般是兩到三年,也就是說對方有可能現在不會對你們提出訴訟,但是有可能在未來數年之後就其所受的傷害對你們提出意外傷害的求償訴訟,所以為了避免日後因為記憶不清說錯話,現在有一個書麵紀錄在手,日後不論過多少年,你的說法使終如一...
(V)拍照存證,車的損傷,事故現場的環境,一切的一切,拍照存證,為什麼這麼做,上麵應該解釋的很清楚.
(VI)最後,個人的建議是,不要逃避責任,但是也不要被迫接受不合理的要求,相信司法,不要情緒化,自己的家庭最重要,所以未來無論如何不要責怪當事人,記住,這是一個意外,沒有任何人願意這種事發生,但是事已經出了,冷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