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答覆,還有

1,事發時間是中午11•30,也許光線強,沒看見箭頭,隻看見綠燈。
2,確實路不熟,有點緊張
3,這樣的陳述不算抗辯吧?聽說抗辯輸了,連去traffic school消點的權利也沒有了。
真是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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