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現在已經不想爭這口氣了,隻是

回答: 我現在已經不想爭這口氣了,隻是yuanye332012-12-19 22:26:51

您有兩個選擇

(A)您可以嘗試與對方聯絡看看對方是否仍然願意修理與換新所有您不滿意的部份,然而如果對方這麼做,您最好打消任何可能法律訴訟的計劃.

(B)您可以自己找合格的合約商全部重做,然後依據老貓前麵告訴您的方式走法律訴訟,然而這不代表您一定可以將錢拿得回來,(就算是您拿到判決),執行判決是另外一個故事,也就是說 2013 年,您至少必須為這個事情與對方周旋 3-6 個月

最後,記住一點,這封信不代表對方已經這麼做,這隻是一個警告信,所以不代表您明天就一定需要找到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 然而也不代表您有超過 30 天的時間可以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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