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算是工程沒有完工,這是工程品質不合於合約中的規範
(A)您可以引用對方使用的材料與合約上所標明的不符為由對於這個合約商提出訴訟,要求對方完全更換或是賠償兩者之間的差額,(後者或許是比較合理的做法),然而您需要收集相關的資料包括
(I)兩種材料的不同處,特別是保用的時間 (這個資料最好是向原廠家取得,這樣最具有公信力)
(II)兩者之間價格的差額 (如果上庭法官沒有時間替您做這個數學題,您需要有一個具體計算的公式與總額)
(B)原則上不要欠對方的工程款,但是如果您怕錢給了對方就要不回來,您可以找個其他的理由(例如年關將近)要求對方給與您分期償還的機會,爭取時間準備這個案件,或是找律師協助您,現在給對方最後通碟,如果對方不能與您坐下來談,直接 FILE 這個案件,你必須在對方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之前先一步進入司法程序,這個方式可以保證日後對方不能在您的房屋上玩任何花樣
原則上這個案件,您有相當的空間可以運作,如果是老貓,軟硬兼顧,應該不難取得一個讓雙方都滿意的處理方式,然而重要的是,不要"自行執法",因為這麼做,對您絕對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