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如果沒有直接涉及肢體上的衝突,一般不能以單一的事實直接形成刑事控罪的根據. 然而如果是長期的 emotional abuse, 當事人是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禁止加害人再持續以同樣的行為加害,如果加害人不遵守這個禁止令,法律上特別是刑事法上就有方式可以介入處理,相關資料可以參考這個網頁
http://en.wikipedia.org/wiki/Domestic_violence
(B)同時如果當事人需要任何進一步的協助請使用這個資料
http://www.thehotline.org/get-educated/what-is-domestic-viol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