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p for "我會有什麽樣的麻煩/如何規避?- 在公司工作的時候開發了一個產品。"

Follow up for "我會有什麽樣的麻煩/如何規避?- 在公司工作的時候開發了一個產品。"

我兩三個月以前在這裏發了個貼子 “我會有什麽樣的麻煩/如何規避?- 在公司工作的時候開發了一個產品。” http://bbs.wenxuecity.com/law/131688.html 。謝謝單身老貓當時的詳盡回複。單身老貓建議我有什麽更新的話在這裏回報一下。以下就是最新進展:

隨後我把這個想法跟公司講了,因為如果有公司的投入,成功的可能就會大增。公司的結論是,同意認為這個idea很好,但由於不能馬上帶來直接的收益等原因不投入研發。隨後,我就說,公司如果不願意投入研發的話,我希望我自己研發。跟我聯係的VP說我不能使用公司的資源等等。但因為我還在公司工作,有employment agreement,所以後來我提出希望公司將來不要claim我通過個人努力所產生的任何可能property,當然我承諾我不會使用任何公司的資源。自我提出這個要求後之後,跟我聯係的VP就把我們來來回回的郵件開始抄送給公司的律師了。三個星期了,中間問了我一次,要我告訴他我的idea是是麽時候開始有的,是否是在做某個項目的過程中產生的,並且說他們需要深入研究look into it deeper。一直沒有正麵回答我的問題。昨天,我follow up一封郵件問能否對我的要求有個回複。得到的回答是,他們需要更多的時間,並且把郵件隻抄送給了律師(以前的郵件有好多人,包括我老板,總工等)。

我想問問的是,他們需要更多的時間幹是麽?要我辭職沒關係,有什麽別的可能?最不利的可能是是麽?不會有什麽圈套吧?比如說,自從我提出這個idea多少時間後,就會怎麽怎麽樣?

能不能請單身老貓和大家幫我分析分析。謝謝啦!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