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好冤哪!清白的人不清白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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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您的帖子中的問題並不嚴重,因為大部份的州隻要法庭唱判決無罪,這項紀錄就不是公開的紀錄,一般雇主無從查問此事,同時跟據"平權法案"的基本經神,若是雇主因此而不考慮用你,你大可透過勞工部提出抗告,雇主的麻煩會很大,此外由於是無罪開釋,所以應該沒有必要在INTERVIEW時自動告知雇主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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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好冤哪!清白的人不清白的紀錄! -不清白- ♀ (82 bytes) () 10/07/2004 postreply 15: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