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太太開車和我一起到辦公室附近停車場,在停車場門口停了下來,太太下車準備先走,讓我繼續開到停車場(地下)去停車。(交換drivers). 這樣堵住了後麵一輛從街上拐到停車場的車。那輛車停了下來,但是在我太太轉身關門離開的時候,那輛車故意向前挪動了一下,幾乎撞到我太太,幾乎挨到衣服了。雖然沒有撞到,但讓我太太(懷有4個月身孕)受到一定驚嚇。 我非常惱怒,很很拍打那家夥的車子。但是停車場的管理員似乎偏向那家夥,勸我們離開了。 當時我們並不會給路上,車庫口造成擁堵,而且車庫口經常有人因為付費等短暫影響後麵車進入很平常。 我現在想要報警,治治那個不顧別人安全的家夥。據我理解,即使別人行人(我太太已經下車)有疏忽,駕駛員也要以行人安全為首,這種故意威脅別人的行為在美國我是第一次遇到,特別不可 容忍。
報警後會很麻煩嗎?就是想給那家夥一個教訓。我覺得他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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