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鼓勵這種方式

(A)您無法確知對方的身份與對方所說的故事是事實. 同時這個論壇中少有真正是法律專業的人士,所以您私下討論的內容在沒有受到公共監督的情況下,您有可能接收到不旦無益反而有害的建議而不自知,事實上這個論壇發生過這樣的問題,幾年前在老貓接任版主之前,有一位女性網友對於婚姻問題有相當偏差的想法,在一個案件中她居然建議妻子偽造先生的簽名在一個正式的法律文件之上,如果這事真做了,當事人的麻煩是後患無窮

(B)同時與您討論的對方因為不是 court officer, 所以您與任何人討論的內容不受到任何"律師與客戶之間保秘與緘默權"的保護,也就是說有朝一日,有人將與您對話內容涉及您真正的隱私的部份暴光,您不見得有方式可以阻止對方. (不過良心說老貓其實也不受到 Attorney-Client Privilege   的限製,因為任何網有並沒有委託老貓代表他,這就是老貓必須隱藏身份與從未打˙聽任何朋友真正身份的原因之一,不過這是題外話)

(C)最重要的美國的家事法是歸屬於各州自行立法來管轄,所以各州對於相同問題的法律與處理方式並不一定相同.因此您拿到的答覆不見得對您有用.

這個論壇的設立並不是為這一種方式而設計的.

然而您可以做的

(A)任何法律問題如果自己無力處理就應該交給律師來處理.不要為了吝惜金錢而不信專業,因為往往到頭來你所浪費的時間與金錢比找律師可能更高. 

(B)如果您目前經濟能力有限無法聘任律師,您應該利用許多社會上免費的資源來幫助您自己.(看看樓上置頂帖中老貓在幾年前寫的"你不再孤單"一文,內容中有列出不少資源您可以利用 同時儘速在經濟上想方式獨立.

(C)在2010 年以前,美國 49 個州有法律規範提出離婚的一方不需要有任何特別的理由,隻有一州在 2010 才修法,(讀者可以猜一猜是那一州) 所以您如果真正要離婚,根本不需要受製於任何人. 同時看在上天的份內,不要因為為了一張綠卡而將生命放在任何無救的婚姻上....

(D)知識就是力量,自己做功課,互聯網,公立圖書館,大學法學院的圖書館有太多的資源可供您利用,隻要您肯用心, 你可以找到幾乎所有相關離婚程序與相關問題的答覆.

(E)文學城其實已經有獨立的群組來處理這一類的問題,您可以去家壇問一問,那兒有好幾位女士是熱衷此道的專家. (良心說,老貓真的怕她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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