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裏,訪問學者在租房的事情上是很有名的

回答: 請教老貓和大家qqxxus2012-11-18 18:49:01

你已經決定待到11月底,還要和別人簽了2個月的Lease。無非是當時怕別人不租給你,什麽在不清楚情況下的荒唐說辭。

放心走,老貓已經告訴你了:法律上你絕對無憂。別太自私了,有機會給將要赴美的人多介紹經驗:先簽Lease住下來再說,到時一走了之,美國的法律都把你沒辦法。不過你也要提醒他們兩件事:如果4年內再訪美,別讓這個房東知道了,討債公司或者法庭傳票到hotel去和當事人敘舊可不是一件遇快的事情。別讓房東知道他們在國內的工作單位及上司聯係方式,否則,美國來的討債/揭醜信件需要他們花點精力去解釋:是“在不清楚情況下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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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在大學裏,訪問學者在租房的事情上是很有名的 -qqxxus- 給 qqxxus 發送悄悄話 (15 bytes) () 11/19/2012 postreply 00: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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