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清楚美國的法律是怎麽規定的

在德國是絕不可能的,會引發法律糾紛

撇開法律不談,談道義,你利用的是公司的資源,最後署別的單位名字用來申請項目,這本來也不應該。而那個二流大學居然也開的出這種口,真是二流了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