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隻要無賴點,掙錢還真容易,我都無語了

前陣子發了幾個貼在這裏谘詢,大意是雇了個contractor,錢交了之後,他今天拖明天,明天托後天就不來幹活。沒辦法我又發律師信,又上法庭的。雖然贏了官司,可那個無賴根本不在乎。

我聽了法庭的建議,去county clerk file了 TRANSCRIPT OF JUDGEMENT.因為沒有他收入信息,於是聽從county clerk的建議又去了sheriff那裏要求INFORMATION SUBPOENA。 sheriff department的人還告訴我一個星期之內如沒有回複,法庭可以發一個warning of arrest.當時聽了還挺開心,終於可以懲罰他了。這麽長時間過去,錢要不要回來已經不那麽重要了。

可是兩個星期後去了法庭,法庭的人告訴我沒有那人的生日,社會安全號,他們不能發warning of arrest. 不過我可以再次申請開庭,法官可以判被告多給我$300. 太扯了吧,就是判多給我三萬,人家不給,我也沒轍呀。

現在是法庭沒轍,sheriff沒轍,我更沒轍。那個混蛋輕輕鬆鬆的就拿走了我的錢。這是多明顯的FRAUD呀,可是沒人管,對那人的business沒有絲毫影響。美國對small business 的保護過頭了吧。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