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不是說要舉報什麽,我其實想要確定按法律來說合適不合適?從而規範自己的行為或其他網友看了

本文內容已被 [ 單身老貓 ] 在 2012-11-06 10:00:4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A)在老貓給予您的第一個回應中,老貓引用了美國聯邦調查局的官方資料,個人會建議您仔細讀一下,所以您應該不難分別兒童色情圖片和兒童裸照之間基本的區別,當然老貓也了解大多數的朋友在小時,父母或多或少都替你拍過裸照,然而這並不代表父母就因此犯下濤天罪行,然而個人對於這邊華人父母的建議是,為了您孩子日後的"尊嚴"著想,"發生在家中的事就讓其留下在家中",不需要在親友之間傳播這些照片,當然如果真正是出於愛意傳播這些照片給親友(如祖父母),老貓也不相信司法單位會認定這是一種犯罪的行為. 然而為了避免第三者的誤解,老貓會建議為人父母者,能避免這種行為最好避免.

(這是老貓回答您第一個問題)

(B)國內媒體對於新聞報導的肆無忌憚與沒有道德的規範已經是不爭的事實,這一點特別在香港的蘋果日報與台灣的壹傳媒手中表現的淋漓盡致,然而這並不代表公權力就應該因此而毫無保留的控製新聞媒體報導新聞的新聞自由. 您要求老貓同意這邊北美新聞媒體轉載這一則新聞就應該受到"大家都遣責"的待遇,這是老貓無法同意的,如同老貓前麵已經告訴您的,新聞自由與尊重人性是一體的兩麵,不能因為保障其中一環就抹煞了另外一環. 當然您做為讀者有權要求新聞媒體對於新聞報導的方式與內容對於內容的當事人有一定的規範與尊重,這是老貓可以接受與支持的,但是您無權要求新聞媒體因為您個人的道德標準(不論這個標準是對或是錯)有選擇性的報導任何新聞,因為這是您以個人的意見與情感幹預了媒體報導新聞的新聞自由, 這是老貓無法同意的.

(這是老貓回答您第二個問題)

然而請您也了解,老貓絕對不同意新聞媒體應該憑藉"新聞自由"做為盾牌而為所欲為,因為自由的底線應該是以不幹預其他人的自由為基準.所以還是一句老話,請您不要標誌老貓是一個有雙重標準的人,如同您最後所問的"劉嘉玲受辱的裸照被媒體刊發大家都遣責,對小孩子大家為什麽不這樣想呢?",老貓從未用雙重標準來處理這個問題,老貓也從未同意國內的媒體報導這個新聞的方式是正確的,所以請您不要用二分法來論述老貓的意見,謝謝您的諒解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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