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case by case,左右都有其理的問題,請參閱:http://www.canuckabroad.com/forums/can-a-canadian-live-in-usa-and-work-in-canada-vt8607.html
- 無論是“紅葉”說的,還是“Oddball”說的,都有其道理,我們這些隱身之人的任何判斷都隻能被列入“道聽途說”,成不了“文件”。況且,樓主並沒有提供細節信息。
- 公司考慮裁員時,每個人都會被放在天平上稱一下。樓主的身份問題被公司注意到了,作為不利(公司必須花費精力去調查,如果公司手上有幾十份不需要調查簽證,而且比樓主優秀或和樓主相當的簡曆。。。)的砝碼被放到了天平上。很可能也成為了其manager的不利砝碼。如果樓主澄清了這個問題,這個不利砝碼會被取下來。當然,如果天平的另一端足夠重,也就不在乎這個小砝碼了。
- 樓主一次性搞清楚這個問題並取得有說服力的文件(例如,律師的信件),從長遠看,對以後的求職也會有用。而且,樓主以後必然會遇到稅務問題。
這是case by case,左右都有其理的問題
所有跟帖:
• 謝謝你給的網站。很典型。尤其是有個人打電話給海關再三詢問,海關說不用tn。淚奔。跟我何其相象呀。 -笑含- ♀ (60 bytes) () 10/24/2012 postreply 10:18:10
• 可是我谘詢律師,律師就說要tn。已經給公司寫信讓他們給我準備文件。皮球踢給他們,我不管了。 -笑含- ♀ (0 bytes) () 10/24/2012 postreply 10:20:37
• 哈哈,俺就知道你會被某人攪淚奔的,他就會玩那些似是而非甚至不相幹的 -上流Man- ♂ (782 bytes) () 10/24/2012 postreply 16: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