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貸還剩17萬principle要在7年還淸,現在的利息是3.75%. 另一銀行找我做refinance, 繪我2.625%的利息,沒有closing cost. 我本來覺得還不錯,但他要我簽一個truth-in-lending disclosure statement, 這裏提到annual percentage rate is 2.821%還有$26507的finace charge. 這是怎麽回事?,我還應該做這個refinace嗎? 他逼我明天簽字。這簽字有法律責任嗎? 先在這裏謝謝你們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