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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年多以後,對方的律師終於給出了一些醫藥費的總數,列表如下:
Physical Therapy $13,605
Orthopedic Services $2,722
Left Shoulder MRI 1,440
Dr. Kim- MRI Services 301
Lumbar MRI 1,370
Add.Orthopedic Evaluation 280
Myofascial Therapy 615
Psychiatric Services 280
Medical Supplies 1,014.27
Total miles: 1326 x .23 (per IRS) $305.21
Subtotal: $21,932.48
Future earnings: no less than $100,000
Pain & Suffering $250,000
對方提到他的客戶在車禍發生前不久從樓梯上摔下傷到頸部,在車禍發生前已經好了。但發生車禍後,我走過去問詢和向她道歉時,她隻是很生氣地告訴我她本來就頸痛,我又讓她背痛。(她的律師信暗示她本來是take leave between Mar2010 and March2011 for some reason),對方的律師聲稱由於車禍發生在Feb2011,他的客戶失去工作和好的醫療保險(所謂好的,就是病人自付醫療費少的那種),所以他們要求我總共賠償30萬,已經超過我的保險上限10萬。我的保險公司提到對方主要在診斷和治療PTSD,我的保險公司還在調查中,還沒有最後的總數。雖然保險公司說我有權找自己的律師,但他們認為對方也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所有的花費都是車禍引起的。
追尾車禍發生後,沒有氣囊彈出,沒有叫救護車的需要(也就是沒有任何外傷)。當時她就抱怨她本來就有頸痛,被追尾後,覺得back pain,兩個月後,她的律師也告訴我她一直覺得痛。從她的律師信看,她的身體傷害:a golf ball size lump and deep bruise at chest due to her seat belt; bruised right knee. 治療:止痛藥,理療和Xanax.車禍過後我看了我的醫生,醫生隻是要我好好休息,說身體會有些反映,但未對我做任何MRI檢查。我發了三天高燒,所以我很愧疚,也理解對方身心的不適,但我也必須保護我的家庭不要因我的失 誤而受到傷害。
0 對方律師答應給我一份我當時簽字文件的備份,事後我打了幾次電話索要,但一直沒有得到。如何繼續追要?
1 請問我是否必須找律師谘詢?如果真的找律師,中國人好還是美國人好?
2 我現在在NY工作,但車禍發生點和我的家人都在加州,是否還是找加州的律師比較好?
3 如果我現在才擁有umbrella險,對我的這次車禍有何幫助?
4 對方的10年新的jaguar car (2001 Jagur XK8)當時看來隻有back bumper 有一點兒scratch, no cracks,但最後宣布報廢 (據說是frame binded),索賠約2.1萬,我的保險公司賠了對方1.1萬 (KBB vaule:8600-9300),讓我覺得我的保險公司是在幫對方。有這種可能嗎?
5 對方並不知道我的保險額度,曾要求我方透露,我是否應該透露?
6 請問這種情況,我的保險上限夠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