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一大城市租車,開了三天很順利。回來後,租車公司問我是否遇到車禍,我說沒有。後來保險公司找我,說了解車禍的事。我說開什麽玩笑,我從來沒遇到車禍。保險公司說是根據對方的報告和警察報告。我找到警察,他說有人報告我hit and run。是一個女摩托車騎手,尾燈有一百多加元的damage。根據騎手的報告,我在碰撞後沒有停車,直接開走。我頭都暈了,這是根本沒有的事。警察竟然說給我了charge,和三個ticket。我要appeal, 還要去加拿大出庭。
我已經憤怒的無法形容了,請大家幫幫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