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想減輕房租負擔)
房客跟丈夫口頭說從11月份起每月以$400/月留住大學肄業兒子。並對我說他兒子青
少年時期沒跟他一起生活不聽他話。暗示他兒子恐怕不太懂事。這幾天他兒子已開
始有時在樓上過夜。果然不太拘小節。去年房客搬來時,給他們減了$50/月按他們
要求。
九月就該簽新合同了,一直很猶豫簽新合同時要不要長回房租。本來也沒打算把房
租長回來,如不是他把他與前女友生的兒子招進來,畢竟他自己也還安靜。另外,
房客實際上當了二房東,怎樣簽新合同以保護自己避免 將來想不到的麻煩。
謝謝大家
•
是他跟你訂的協議,他沒少你的租金就沒錯了
-海外存知彼-
♀
(145 bytes)
()
10/05/2004 postreply
10:41:07
•
回複:是他跟你訂的協議,他沒少你的租金就沒錯了
-*Thanks*-
♀
(22 bytes)
()
10/06/2004 postreply
09: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