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我的一位朋友在今年五月底時出A路因為換道,被一輛摩托車從後麵撞了上來,

 

 

是車的後部撞了凹進去,直到現在也沒有判下來誰對誰錯,當時到現場的警察也沒有判斷下來,估計是一半一半吧。最近收到county Council的來信,說朋友被警察‘推薦’要參加一個什麽叫‘Nationl Driver Alertness Course'學習班,收費大約為200鎊呢。現在是這樣的,因為我朋友並沒有dabgerous driving, 不明白為什麽要參加學習班,現在情況是這樣的,信上說,如果不答複這封信呢,county counci會再跟警察聯係,問題是如果拒絕參加這個學習班,請問後果會怎樣?會被送交法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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