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貓版主:結婚滿10年如果離婚在法律上是否有規定男方給女方每月生活補貼直到女方再婚終止。所說滿

10年是否有附加條件,比如需要夫妻在一起的實際時間等等,如果每兩年女方都要單獨回國半年,那麽實際夫妻在一起的時間就不到10年了,我對法律完全不 懂,隻是聽說,聽到的也是說法不一,所以請教版主能在百忙中給一點指教。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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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不涉及任何財產和子女的問題,女方淨身出戶回國。(北卡羅萊納州) -googluck- 給 googluck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0/2012 postreply 10:34:26

要看在哪個州 -禦樹林楓- 給 禦樹林楓 發送悄悄話 禦樹林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5/2012 postreply 18: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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