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訴訟,你做為原告,肩負有舉證的責任,所以你必須明顯知道對方不回應您的要求的原因為何? 如果你無法明確知道原因,並且依據這個原因去作文章,就算是你提出訴訟,你仍然沒有機會取得你所想要的. 原則上對方原來的 offer 有可能是一個集體訴訟或是一個單獨訴訟衍生的結果. 所以公司 offer 一個這樣的東西給其他有可能適合這種判例的離職員工來避免日後有類似的訴訟, 這是你需要弄清楚下麵兩個問題,一是對方為什麼要 offer 您? 二是對方為什麼現在不願意依據原本的承諾來執行? 隻有在您能回答這兩個問題時,我們才可能就這其中的原因與問題來找到一個處理的方式,否則做為一個公司的小職員,人家根本不會去害怕您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