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您在那一州,所以無法告訴您詳細的規定. 然而一般的情況,做為房客,您有權要求房東給與您書麵的通知告訴您對方計劃在何時帶人來看房,同時您有權以書麵告知對方您拒絕這個時間或是這個安排,同時原則上除非是緊急的修理,對方無權要求您立即在當日或是次日一定要依據對方的要求來執行,事實上,as long as 您有一個合法的租約,同時您準時交租,您基本上是您所租用房屋的主人,所以除非你們的租約上有特別的條款容許您的房東可以不經您的同意可以進入您的房屋,您有權拒絕任何人(包括您的房東)進入您所租用的房屋之中,因為您個人的隱私與您個人與您家人的安全是最高優先,就算是您的房東告上法院,老貓不太相信處理您這個案件的法官會容許您的房東有無限製的權力可以進入您所租用的物業.
然而如果您決定這麼做,您需要了解法律也同時保障房東的權力,事實上當您遷出之後,您的房東有權對於您租用期間所造成的一切損壞要求您賠償,這可以包括了您未經對方允許自行修繕的一切東西,因為在技術上任何屬於這個房屋的部件都屬於房東所有,因此任何維護與修繕都應該取得對方口頭或是書麵的同意,在您來說,您是省了對方的事,但是在法律上來說,除非你們的租約中有條文容許您這麼做,您所做的任何修理都是未經授權的行為,您的房東原則上除了對於一般耗損品的更新之外,任何您未經授權的工作除非您是使用相同的材料與工藝,都可以引用不合於原本出租時的規格為由要求您賠償.
所以您要如何拿揑這中間的利害衝突,您需要仔細考慮,不要因為一時熱血招來日後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