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媽媽持綠卡在國內一年半了,能回得來嗎? 綠卡被收也無所謂。

如果你母親不能在一年內回美國的話,她需要提前至少三個月向最近的美國駐中國使領館申請回美簽證(SB-1)。辦理回美簽證需填寫回美簽證申請表(DS-117),並繳納270美元回美簽證申請費。除了要附上上述所說的證明她跟美國保有密切聯繫材料外,她還需準備一份書麵陳述,說明為何沒能在一年內回美以及相關的醫療證明。領事官員會與你母親麵談,決定你母親是否有資格申請此類簽證,麵談時你母親要帶上護照和綠卡。一般來說,如果滯留海外的原因是申請人不能控製的原因如生病,申請都會得到批準。如果領事官員批準了你母親的回美申請,使領館會告知你母親如何申請回美簽證。與申請移民簽證一樣,你母親需要進行移民體檢和填寫DS-230表格,並去領館進行第二次簽證麵談。你母親通過第二次麵談後,就可以持SB-1簽證回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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