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買的房子,因為孩子小,裝柵欄。當時是秋季,隔壁鄰居在靠近我家這邊的後院種了很多菜,包括南瓜等大植物,所以有些植物長到了交界處。當時我們不想影響他們的植物生長,就把柵欄往裏裝了5,6個feet,想著有個空間他們弄菜地比較方便。
去年沒什麽,今年鄰居在我們柵欄外的這塊空地上又開了個花圃或者是菜地。我們想他們也許也不清楚兩家具體的界線在哪裏,我們當初也是裝柵欄的人測量告訴我們的。鄰居也許以為我們柵欄外的就是他們的地了,平時還主動割草什麽的。
本來沒什麽的,反正我們也不用這塊地,但是最近看到我們州有逆權侵占的法律,如果他們占到一定的時間可以申請土地的所有權。我們都是磨不開麵子的人,不好意思當麵去說。想請有經驗的大師們幫著看看怎樣處理比較好。和鄰居是點頭之交,平時沒有交集,但也不想有矛盾啊。
另外,種了花和菜不算惡意侵占吧?好像惡意傾占是逆權侵占申請的一個條件。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