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建議男方訴諸法律,我們也想看結果

這位事主講的“追訴期”是指刑事法上追訴的期限,意思是犯罪行為經過一定期限不再追訴。通常也稱之謂追訴時效,大體上分兩種,有的追訴期限是從犯罪之日起計算;有的是犯罪行為停止之日起算。比如有一個人在十年以前偷了鄰居的一樣東西,假如要判五年的,但當初破不了案,無法追究,然,今天知道了是這人,但由於是十年以前的事情,沒有了追訴期,也就不追究了。

民事法上的是訴訟時效。比如這個撫養費也有時效,不過這個時效不成問題,因為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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