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房東又提出我們要提前30天通知他們搬走,

覺得真的是荒唐,他們趕我們,還要我們通知他們什麽時候搬走,還威脅說我們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我們還要多交房租,這是沒有天理的漫天要價。

我應該去找律師來解決嗎?我新找好的房子還來得及退約,我應該老老實實住到8/12再搬嗎?真覺得太容易被人欺負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