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老公的事情,知道老公保守,所以婚後沒和任何異性有公事外來往。況且所在州是有過錯離異條款,絕不可能做任何苟且之事。
在婚姻中已經很努力了,盡量站在對方角度為對方考慮,並和對方有共同兒女還沒有辦法得到關愛,如果再結婚也不會再要孩子了,很沒有信心自己還能用什麽來維係感情。其實很不願意再從頭來過,可是覺得男方是不會改變的了,再過十年,等孩子都長大了,男方更覺得不需要女方了,到時更悲慘。他倒不是一個壞人,隻是沒有愛的能力。現在分開也不想撕破臉皮,最好是好合好散。到底是孩子的父母。一直在告訴孩子,他們的爸爸心裏還是愛他們的,隻是他從小沒有得到他父母的愛,所以不知道怎麽去愛小孩。
從小就看到自己的媽媽仗著自己的美貌在婚姻中被極度寵愛而變得很霸道,暗想:爸爸怎麽會這麽倒黴碰上一個不懂得珍惜他的人,兩個互相珍惜對方不是很好嗎,發誓今後我一定要對老公好,讓他過得很幸福很幸福。沒想到嫁的人反過來這樣對我。有時人生不是自己能控製的。
在考慮找工作。
離題太遠了。。。
謝謝老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