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極具爭議性。嚴格來講,當閣下不是法律人員而又Advise另一個人去處理涉及法律的東西時就屬於這個範疇。問題是在法治社會,有什麽東西是不涉及法律?開車涉及成千上萬的法律條文。到超市買東西也有成千上萬的法律條文。
提醒你的朋友開車時不要發短信,算不算?(閣下不是警察)
提醒你的朋友每年4/15號前交稅表,算不算?(閣下不是稅局)
你的朋友不知道法庭在哪,你告訴他法庭的地址和電話,算不算?(閣下不是律師)
將法律專用語或條文發到貼子裏,算不算? (閣下不是法官)
理論上閣下發個貼到網上,這個貼並沒有發給任何人。發完貼後閣下的發帖行動就結束了。在開始和結束時都沒有另外一個人在場。這算不算Advise的範疇?
貼發了後閣下也沒有辦法叫任何人去打開它。貼未打開時是處於關閉狀態。後來有人自己打開了貼,知道了裏麵的內容。其他人在看的時候閣下又不在場,這算不算Advise的範疇?
最重要的一點,閣下從沒叫過任何人去看閣下的貼子,這算不算Advise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