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國內的房產問題,謝答複。家裏有一套房是我的名字,父親口頭多次說過要給我,而且每年

5千多的管理費我已付了10多年,是母親從我在國內房租裏抽出來,這點每個子女都知道。但我確實沒出錢買這套房,算是父親獨資。現在父親過世,我相信有遺囑。但可能母親另有考慮沒拿出來,現在家裏有人要賣掉這套房,提議男孩兒多分,我女孩少分。男孩兒在父親在世時以借的名義拿走了全部100多萬的現金(有人證物正)。我的問題是我是不是有權擁有這套房。如果賣掉,我會堅持平分(這點完全可以做得到,他們都需要我關照),但我要求總價值要包括100多萬的現金,這點是否可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